支持医生自由流动!社会办医再迎10条重大利好by体育
by体育近日,山西省卫健委印发了关于《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若干举措的通知》,从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继续医学教育、医师执业注册、监管等多方面,对社会办医释放出了积极的利好信号。
疫情三年以来,纵观全国各地,公立医院发展利好不断涌现,包括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强化,以及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促进高质量发展,再反观民营医疗,没有更多的重磅利好政策出现。对此,业内人士曾表示,“ 对于民营医疗来说,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但实际上,三年时间里鲜见政策提及,社会办医行业对于未来发展的信心也难免遭遇一些挫折。在沉寂了两年多后,终于有地方以“支持社会办医”为文件名,向社会办医释放了一系列友好信号,推出了一揽子的支持举措。
7月11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若干举措的通知》,一共10条举措,从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互联网医疗、医学研究、继续医学教育、医师执业注册、监管等方面,对社会办医释放出了积极的利好信号。
而该文件出台的背景也非常值得关注,根据山西省《关于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兴办医疗机构、养老康养机构等。
而这一政策的出台背景与目前的经济形势有较大关系,如何稳住经济大盘,如何激发市场活力,成为了政府的核心关切。
本次山西省鼓励社会办医发展的文件就是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精神,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多元化发展。
也可见,社会办医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经济、稳就业的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通知提出,政府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色、特需医疗服务等。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向基层延伸设置门诊部或诊所,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特色化的社区专科诊疗服务。支持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向基层延伸设置门诊部或诊所”这一提法,最近的消息还是三年前,2019年8月,浙江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印发了《关于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集团化特色化发展方面,也是明确提及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向基层延伸设置门诊部或诊所,彼时,这一消息公布后,引来社会办医行业点赞声无数。
在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连锁集团化经营方面,通知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在山西省开办连锁医疗机构或设置分支机构,实施连锁化发展、集团化经营。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等专业机构和精神类医疗机构。全面推动落实诊所备案工作,鼓励开办中医连锁诊所(门诊部)。举办连锁医疗机构的,对其分支机构实行简化流程办理。
而无论是“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向基层延伸设置门诊部或诊所”,恰恰是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最有效手段之一,迅速增加门诊部和诊所数量。
同时,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一体化改革。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由县级医疗集团对其实行业务同质化管理,帮助社会办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一段时间以来,医联体、医共体的推行对于社会办医都不太友好,多位民营医院管理人士曾向《看医界》反馈,医共体模式下,病源被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医共体垄断,从乡镇卫生院到诊所全覆盖,病人的首诊、上下级转诊,民营医院都被排除在外,发展艰难。
有业内人士向《看医界》表示,山西本次的通知,引导社会办医向基层延伸,同时,鼓励社会办医纳入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或许对于医共体模式下社会办医面临的困境能起到一定作用。
在推动公私合作方面,通知在互联网医疗和医生执业注册方面两度提及。通知明确,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跨区域医疗协作。同时,积极推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不断优化审批备案流程,推行最多跑一次或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方便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支持医师在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间自由、快捷流动执业。
2017年,医生执业区域注册制正式实施,虽然国家政策层面对于医生多点自由执业态度明确,但在地方执行层面,仍旧遇到一定阻力,本次山西通知直接提出“支持医师在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间自由、快捷流动执业。”从“区域注册”到“自由执业”的提法,可谓更进了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在山西省政策发布后,7月17日,作为山西省会城市太原市卫健委发布消息,为高标准推进市级民营医院的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该市从规范医疗行为、病历文书管理、医疗纠纷处理、疫情防控落实等方面入手,全力打造百姓放心的民营医院。
虽然全国多地的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对于社会办医着笔不多,但实际上,在今年5月20日,国务院官网发布的《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中,也对社会办医提出了几方面的规划。规划表示,要做优做强健康产业,在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发展方面明确:
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促进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增加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供给,发展高危人群健康体检、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等服务。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
在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通知下发两个月后,再次在省级层面出现对于社会办医的利好支持政策,可以预期的是,未来或将有更多省份跟进,在发挥市场力量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多元化发展方面,社会办医将大有可为。
同时,业内人士也建议,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当下,社会办医投资的信心提升是核心,无论是举办医院还是诊所,需要的不仅是放开市场准入的稳定政策预期,更需要一视同仁的支持政策,无论是医保还是监管,还是职称晋升等,不能带有色眼镜,否则投资信心很难真正提起来,既是投进来也很难坚持和迎来快速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障群众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制定若干举措如下:
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政府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特色、特需医疗服务等。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向基层延伸设置门诊部或诊所,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特色化的社区专科诊疗服务。支持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
二、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连锁集团化经营。鼓励社会力量在我省开办连锁医疗机构或设置分支机构,实施连锁化发展、集团化经营。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等专业机构和精神类医疗机构。全面推动落实诊所备案工作,鼓励开办中医连锁诊所(门诊部)。举办连锁医疗机构的,对其分支机构实行简化流程办理。
三、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一体化改革。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由县级医疗集团对其实行业务同质化管理,帮助社会办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大力推动互联网医疗。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跨区域医疗协作。推进线上预约检查检验和在线问诊、义诊、线上购药等服务,推行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等互认。规范推广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等。
五、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前沿医学研究。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3D打印、纳米分子、精准医疗、靶向治疗等前沿医学研究和实践。
六、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鼓励具有一定教学积淀,具备教学基础条件,师资力量较强,能保障医学教学或培训质量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七、鼓励开展药品等性能评估和临床应用。支持有实力、具备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诊断制剂、医疗器械性能评估和临床应用推广。支持其开展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康复治疗设备的临床推广应用。
八、优化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积极推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不断优化审批备案流程,推行最多跑一次或不见面审批,最大限度方便医师多机构执业备案,支持医师在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间自由、快捷流动执业。
九、推进医疗服务电子化改革。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各类电子证照政策制度落地,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跨区域、跨机构共享互认,方便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执业活动。
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进全行业“互联网+监管”。定期组织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校验、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by体育。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诊所纳入本地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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